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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5日 13:59     作者: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阅读:[]     编辑:学校办公室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通知要求,现启动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是加强学校人才师资队伍及“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须为学校正式教学及科研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申请人自行联系拟留学单位邀请信,于申请时提交。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课题。

三、语言要求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四、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程序及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4月1日前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附件2)。经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同意后,申请人于4月10日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 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交至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250404316@qq.com。学校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更多详情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7。

六、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事科 汪茜

联系电话:027-68891326

电子邮箱:250404316@qq.com

附件: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说明

2.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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